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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北港朝天宮迓媽祖」之民俗節慶活動需求,開放爆竹煙火施放期間、地點及種類。

刊登日期:2016/4/22
發文日期:2016/4/22
發文字號:府消預字第1053800100號
主旨:因應「北港朝天宮迓媽祖」之民俗節慶活動需求,開放爆竹煙火施放期間、地點及種類。
依據:雲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及第9條。
公告事項公告: 雲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及第9條。一、開放日期:105年4月25日至105年4月29日,共計5日,該期間全天開放。
二、開放爆竹煙火種類:雲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之一般爆竹煙火。
三、開放區域:雲林縣北港鎮東陽里、東華里、光民里、仁和里、南安里、中和里、共榮里、西勢里、義民里、仁安里、大同里、賜福里、公館里、光復里、華勝里、新街里及樹腳里等17里。
四、申請施放專業煙火應符合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雲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之規定,向本府申請並經本府許可。
附件:
  • 雲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